学习公告
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及补学2017-2019年度继续教育通知


2020年12月1日更新事项:

   2017、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补学开放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网上学习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开放。请广大会计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一、继续教育对象

  阜新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阜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之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辽宁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0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

  三、学习方式及要求

  1、阜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承办机构为东北财经大学。阜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网址:http://fxkj.edufe.cn。平台收费价格为每人每年30元。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如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将影响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拨等;继续教育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四、学习时间

  自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网上学习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补学2017-2019年度继续教育通知


  为满足我市广大会计人员学习需求,现开通2017、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补学窗口。继续教育补学平台http://fxkj.edufe.cn,开放时间从2020年9月10日起,截止到2020年12月10日,逾期将关闭补学窗口,不再开放,请广大会计人员及时登录学习。

根据《关于转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阜财会[2019]185号文件,2017-2019年度学习收费价格为每人每年60元。

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0418-3327901 0418-3327147 0418-2824355


阜新市财政局

2020年9月8日

原文链接:阜新市财政局